中心章程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的通知》(教科技〔2012〕711号)精神,建立有色金属领域多学科融合、多团队协作、多技术集成的重大研发与应用平台,聚集省内有色金属优势资源,建设有色金属国内一流学科,培养有色金属拔尖创新人才,攻克有色金属重要基础科学问题和重大关键共性技术问题,由河南科技大学大学牵头,联合省内有色金属行业及相关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及科研院所共同组建有色金属共性技术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协同中心”)。

  第二条 协同中心的宗旨是以河南省和有色金属工业重大需求为牵引,以机制体制改革为核心,以创新资源和要素的有效汇聚为保障,突破大学与其他创新主体间的壁垒,转变大学创新方式,提升大学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加强政产学研用的紧密结合,共同致力于解决国家和我国有色金属工业发展中所面临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问题,提升我国有色金属工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我国有色金属工业的核心竞争力。

  第三条 协同中心将利用成员单位已有的国家级和省级科研平台及成员单位已有的试验研究条件,共同组建协同中心的公共创新平台,探索建立协同中心运行的创新性体制机制。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协同中心采取理事会共商机制,理事会成员由成员单位派出代表组成。

  第五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理事若干人,每届任期四年。

  第六条 理事会为协同中心的决策机构,其职责是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督促成员单位承担的协同中心各项工作的进度,协调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合作,向成员单位提交年度工作报告等。

  第七条 理事会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组成学术委员会,主要开展河南省有色金属工业及关联产业发展面临的重大科技问题的研究,提炼形成重大科技项目,指导各项目承担单位开展研究。协同中心将设立三大研究领域(或创新平台),每个创新平台设立首席科学家1名;每个领域设立2-4个研究方向(创新团队),每个创新团队设主题专家1名。首席科学家及主题专家将面向全社会招聘。

  第八条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为理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设秘书长一人。

第三章 任务与经费

  第九条 根据协同中心总体目标,统筹规划,确定协同中心近期和中期各项任务。组织协同中心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创新链的不同环节担当不同的角色,围绕“同一个任务”,在同一个平台上开展协同创新研究。根据有色金属学科及...